符合以下要件的,構成提供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國(邊)境的正常管理秩序;2、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實施向他人提供僞造、變造的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的行爲;3、主體爲一般主體;4、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爲他人提供僞造、變造的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或者出售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