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什麼責任

一般侵權行爲是指因行爲人對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財產權和人身權,並造成損害的違法行爲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承擔責任的方法: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爲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什麼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