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多少以上的應予追訴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爲。
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多少以上的應予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