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偵協助調查意味着什麼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五條規定,人民警察詢問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證人,可以到其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必要時,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機關提供證言。以上這些規定,爲“協助調查”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據,但與此同時,法律並沒有對於針對作證行爲進行更細節性的規定,也沒有規定違反這些規定所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經偵協助調查意味着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