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罪的主體是什麼

貪污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
根據《刑法》第九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貪污罪的主體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