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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從犯怎麼認定
分類: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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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領導傳銷罪的從犯一般在犯罪集團中起到次要的、輔助性的作用,例如進行登記、
會計
等的人員。
《
刑法
》第二十七條規定:在共同犯
罪中
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標籤:
傳銷
刑事辯護
從犯
刑事犯罪辯護
認定
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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