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後多久法院才判刑

最短四個半月, 最長一兩年。

逮捕後多久法院才判刑

偵查階段1、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不得超過2個月;2、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延長1個月;3、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26條規定情形的,可以延長2個月;4、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26條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可以再延長2個月;5、發現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計算期限。

審查起訴階段1、審查起訴時間,1個月;2、重大、複雜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3、改變管轄的,改變後的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4、退回補充偵查,以兩次爲限,每次1個月;5、被害人對不起訴決定的申訴,在7日以內;6、被不起訴人對依據刑法第142條第2項作出不起訴決定的申訴,在7日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