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多少構成受賄罪

受賄罪的立案標準: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或者受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其他較重情節”的都可以立案偵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受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前款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一)多次索賄的;
(二)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
(三)爲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受賄多少構成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