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罪歸哪個單位管轄

侵佔罪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爲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爲。
【法律依據】
刑法》第270條,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侵佔罪歸哪個單位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