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認定違建是否應當拆除

怎麼認定違建是否應當拆除
律師解析:應當拆除的。
未依法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而佔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物。
主要包括:
依法徵地拆遷後重新選址建房;
私自流轉土地建房或建經營住房;
在原有宅基地上搭建;
原址改建、擴建。
其違法行爲可分爲違反規劃和違法佔地。法律依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