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文書的概念是什麼?

城管的職責範圍很廣,在取締非法攤位的時候,城管工作人員可以根據相關規定出具行政處罰書。不法商販可能被罰款、責令停止擺攤,嚴重的還會被拘留。這些都是行政處罰的種類和手段。那麼,行政處罰文書的概念是什麼?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一起了解下相關知識。

行政處罰文書的概念是什麼?

一、行政處罰文書的概念是什麼?

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行政管理機關針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爲,在經過調查取證掌握違法證據的基礎上,製作的記載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理由、依據和決定等事項的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書面法律文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是最重要的行政處罰文書,具有嚴肅性、強制性和對當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財產的依據之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製作要件,法律法規有着嚴格的規定和要求,這些規定和要求,對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措詞、內容、格式和規範化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保證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質量,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應填全、不漏項。

2、執法人員填寫《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後,應當場宣讀並交付當事人,不能事後送達,當場宣讀相當於事先告知,當事人如有陳述申辯意見的應認真聽取。

3、當事人和執法人員在《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填寫的日期應一致。

4、嚴格掌握當場處罰的適用範圍,《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只適用於警告和規定的較小數額的罰款,沒收物品、違法所得數量和數額再小也不能使用該文書。

5、執法人員應在作出當場處罰之日起7日內將當場處罰情況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

6、在簡易程序中主要是指罰款執行方式。一種是當場繳納,當場繳納的條件按照《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來進行。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向當事人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而且執法人員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將罰款上繳銀行。另一種方式是由當事人將罰款直接交到指定的銀行。如果按照這種方式繳納罰款,應填寫清楚指定銀行的名稱、地址。

透過上面這篇短文,小編告訴了大家行政處罰文書的概念及製作要點,城管部門是政府下設機構,有權作出行政處罰。如果走簡易程序的話,工作人員當場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處罰措施、行政違法行爲、處罰期限及處罰當事人資訊寫清楚。拿到處罰決定書後,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