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製度的基本原則

仲裁製度的基本原則:
(1)自願原則:指當事人自願原則以仲裁方式解決糾紛,在這一原則中必須要由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否則仲裁機構是不予受理的,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仲裁員和仲裁機構;
(2)獨立原則:指仲裁不受其他行政機關及個人的干預;
(3)合法、公平原則:指仲裁基於法律及客觀事實,公平公正,並且仲裁是一裁終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了全國的仲裁製度,其中包括了仲裁製度的基本原則。

仲裁製度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