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退休金公式和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北京退休金公式和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一、北京退休金公式和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帳戶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僅限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人員、之後參工的視同繳費年限人員)。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北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98年6月30日前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爲1)×視同繳費年限×1%)(退休時上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實際繳費工資指數×被保險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實際繳費年限×1%)

二、關於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保險養老金在某種意義上面來說保障了社會的安定。所以,它對於經濟社會的建設來說還是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意義的。現在保險養老金已經慢慢的走進了我們的生活,現在老年人拿到了保險養老金可以安享晚年,而一個家庭也因爲這些保險養老金的存在,而變得便捷。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