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2021年退休金髮放相關內容有什麼?

無錫2021年退休金髮放相關內容有什麼?

隨着社會的發展,時代的進步。老年人的話題也越來越被人關注,退休金作爲老年人在工作了一輩子後國家對他們的回報,老年人在今後的生活保障更加被人關注。近日有人諮詢小編無錫退休金發放相關內容,小編爲大家整理了無錫市市政府下達的關於無錫養老金的相關檔案,方便大家閱讀。

關於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通知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蘇人社發〔2017〕224號)和《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省調整檔案”)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一併貫徹執行:

一、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6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列入本次養老金調整範圍,調整時間從2017年1月1日起。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則從2017年7月1日起,按照蘇人社發〔2017〕224號檔案精神調整基本養老金或生活費。

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2014年10月1日)退休(職)人員,採用預發的辦法調整養老金,標準爲220元/月,待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到位後,再進行補差。

三、2016年12月31日前到齡領取養老待遇的市區街道集體企業退養人員、原郊區和新區徵地計劃內長期臨時工、2003年6月底前退休的原郊區養老統籌小集體人員、2008年5月1日前領取養老待遇的市區街道福利企業二、三類勞動能力殘疾人員,參照省調整檔案調整養老待遇,其中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參照蘇人社發〔2017〕224號調整檔案第二條(一)款第2項統一按每人每月25.5元標準計算。達到省規定高齡的(70週歲以上),比照退職人員的標準增發養老待遇。

爲保障市民能夠準確瞭解每月的養老金領取起始日,各市民可到無錫農商行各網點領取宣傳單《2018年社保養老金領取起始日早知道》,2018年養老金具體發放時間爲:1月13日、2月10日、3月10日、4月14日、5月12日、6月9日、7月14日、8月11日、9月8日、10月13日、11月10日、12月8日。

這可以看出我國對老齡化人羣的重視和關愛。對此次相關調整的人員也進行了說明,另外爲了方便老年人的行動,此次對老年人的退休金髮放時間進行了嚴格的說明,說明了政府辦事機構的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