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醫藥賠償超過1萬要如何分攤

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1、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交強險醫藥賠償超過1萬要如何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