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能右中電廠徵地補償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徵地補償,是一項國家基本國策,對於農民來說,徵收土地,耕地可以獲得一比收入。農民關於蒙能右中電廠徵地補償的內容是怎麼樣的?關於徵地補償,每個地區的標準都不同,但是大致都會給予農民或者是城市居民土地補償金還有安置補助金,這是最基本的,土地的補償金和年產值有關。

蒙能右中電廠徵地補償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一、蒙能右中電廠徵地補償

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羣衆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尚未按照有關規定公佈新的徵地補償標準的省區市,必須於2010年6月底前公佈實施。

國務院修改徵地補償標準

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緊急通知”,要求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羣衆合法權益。通知中規定,因工作不力引發徵地拆遷惡性事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可見,高層堅決糾正侵害人民羣衆利益的問題,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的決心和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不能強行實施徵地,對於羣衆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須妥善予以解決。

同時,還要嚴格按照各級人民政府公佈的徵地補償標準,對拆遷戶進行補償。尚未公佈新的徵地補償標準的省區市,必須在2010年6月底前公佈實施。已公佈實施,但標準偏低地區,必須儘快調整提高。

另外,對於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1]

徵地報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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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情況告知】在徵地報批前,市、縣國土資源局應當製作《徵地告知書》,將擬徵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

《徵地告知書》由國土資源所負責在被徵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內張貼。在有條件的地方,市、縣國土資源局應當將《徵地告知書》在互聯網上發佈、在當地電視臺播出。張貼、發佈或者播出《徵地告知書》的過程,應當進行攝像和錄像,取出的照片和視頻資料要妥善儲存備查。《徵地告知書》不得泄露國家祕密。

【徵地調查確認】在徵地報批前,市、縣國土資源局或者國土資源所工作同調查覈實擬徵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着物權屬、種類、規格和數量等,據實填寫《徵地調查結果確認表》,並經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蓋章和簽字予以確認。

【函告徵地情況】市、縣國土資源局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確認的擬徵地的權屬、種類、面積和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等情況函告同級勞動保障部門。同級勞動保障部門及時確定被徵地農民社保對象的條件、人數、養老保險費的籌資渠道、繳費比例,並函告同級國土資源局。

【徵地聽證告知】在徵地報批前,市、縣國土資源局應當製作《聽證告知書》,將擬徵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確定的被徵地農民社保對象的條件、人數、養老保險費的籌資渠道、繳費比例等內容,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並告知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和社保措施享有申請聽證的權利。《聽證告知書》由國土資源所負責在被徵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內張貼並告知被徵地農民。

【組織徵地聽證】在徵地報批前,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就徵地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申請聽證的,市、縣國土資源局應當組織聽證。涉及社會保障有關事項的,邀請勞動保障部門參加。舉行聽證的,應當製作《聽證筆錄》和《聽證紀要》,全面準確地反映當事人的意思。確有必要的,應當對徵地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進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自願放棄聽證的,應當填寫《聽證送達回執》。

國土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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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到同地同價

《通知》要求,推進徵地補償新標準實施,確保補償費用落實到位。

全面實行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制定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是完善徵地補償機制、實現同地同價的重要舉措,也是提高徵地補償標準、維護農民權益的必然要求,各類建設徵收農村集體土地都必須嚴格執行。

國土資源部

對於新的建設項目,在用地預審時就要嚴格把關,確保項目按照公佈實施的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覈算徵地補償費用,足額列入概算。建設用地位於同一年產值或區片綜合地價區域的,徵地補償水平應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徵地補償同地同價。

探索款預存制度

爲防止拖欠徵地補償款,確保補償費用及時足額到位,各地應探索和完善徵地補償款預存制度。在市縣組織用地報批時,根據徵地規模與補償標準,測算徵地補償費用,由申請用地單位提前繳納預存徵地補償款;對於城市建設用地和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由當地政府預存徵地補償款。

爲防止拖欠徵地補償款,確保補償費用及時足額到位,各地應探索和完善徵地補償款預存制度。在市縣組織用地報批時,根據徵地規模與補償標準,測算徵地補償費用,由申請用地單位提前繳納預存徵地補償款;對於城市建設用地和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由當地政府預存徵地補償款。

用地經依法批准後,根據批准情況對預存的徵地補償款及時覈算,多退少補。

拆遷按建築重置成本補償

徵地批後實施時,市縣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確定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及時足額支付補償安置費用;應支付給被徵地農民的,要直接支付給農民個人,防止和及時糾正截留、挪用徵地補償安置費的問題。

徵地補償

住房拆遷要進行合理補償安置。在城市遠郊和農村地區,主要採取遷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遷補償既要考慮被拆遷的房屋,還要考慮被徵收的宅基地。房屋拆遷按建築重置成本補償,宅基地徵收按當地規定的徵地標準補償。

在城鄉結合部和城中村,原則上不再單獨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採取貨幣或實物補償的方式,由被拆遷農戶自行選購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遷農戶所得的拆遷補償以及政府補貼等補償總和,應能保障其選購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事件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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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

河北邯鄲廣平縣是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2009年年財政收入僅1.3億元。2010年,縣裏提出“11168”工程目標,計劃年內完成20多億元的市政工程建設,並用10天完成33萬多平方米的拆遷任務,使1000多戶羣衆的房屋被拆,土地被徵用。而這些拆遷都是在沒簽訂補償協議、沒對羣衆進行妥善安置情況下進行的,屬違法拆遷。

廣平縣這次拆遷採用的是貨幣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分10個等級,其中最高等級是每平方米570元,而大部分只有三四百元。當地商品房均價已達1500元/平方米,拆遷戶想要購買商品房,這筆補償款根本不夠。就是自建住房,也不足以支付建築成本。

對於爲什麼被拆遷,一位居民說,“因爲三年大變樣,你拆也得拆,不拆也得拆”。

政府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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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4日下發的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湖北省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鄂政發〔2009〕46號,簡稱46號文),即爲湖北省最新的徵地補償標準。省國土廳徵地管理處相關人員介紹,省內各市、縣因區域發展有差異性,各地補償標準不一,省人民政府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對新徵地補償標準進行修訂,但新的標準剛開始執行,兩三年內不會調整。

根據46號文,武漢、襄樊、荊州、黃石四地的主城區實施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最高的爲武漢市I區,30萬元/畝,範圍在江岸區後湖、花橋、紅橋等地,最低的在黃石IV區,3.718萬元/畝。在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中,宜昌城區I區的徵地補償標準最高,爲4.9497萬元/畝,區域爲西陵區窯灣鄉、峽口風景區、伍家崗區伍家鄉、宜昌經濟技術開發區。最低的是長陽IV區,1.62萬元/畝。 [2]

安置原則

先安置後拆遷,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拆遷行爲,國土資源部稱這是該部首次明確對農民房屋拆遷安置原則。該部在7月13日公開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表示,住房拆遷要進行合理補償安置。

國土資源部稱,農民住房拆遷補償安置涉及土地、規劃、建設、戶籍、民政管理等多方面,同時也關係到社會治安、環境整治以及民俗民風等社會問題。爲此,《通知》明確房屋拆遷原則———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履行有關程序,做到先安置後拆遷,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拆遷行爲。

徵地補償

同時《通知》提出,徵地中拆遷農民住房應給予合理補償,其中,在城市遠郊和農村地區,主要採取遷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在城鄉接合部和城中村,原則上不再單獨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採取貨幣或實物補償的方式,由被拆遷農戶自行選購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遷農戶所得的拆遷補償以及政府補貼等補償總和,應能保障其選購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通知》要求,拆遷補償既要考慮被拆遷的房屋,還要考慮被徵收的宅基地。房屋拆遷按建築重置成本補償,宅基地徵收按當地規定的徵地標準補償;在城鄉接合部和城中村,當地政府應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合理預測一段時期內徵地涉及的農民住房拆遷安置規模,統籌規劃,對拆遷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組織拆遷工作。

《通知》要求,安置房建設要符合城市發展規劃,防止出現“重複拆遷”。其中,在城市遠郊和農村地區,實行遷建安置應在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範圍內安排遷建用地,優先利用空閒地和閒置宅基地。納入拆並範圍的村莊,遷建安置應向規劃的居民點集中;有條件的地方應結合新農村或中心村建設,統籌安排被拆遷農戶的安置住房。 [3]

補償標準

2010年7月,農民徵地補償標準,將動態調整逐步提高。

徵地補償

爲確保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我國農民徵地補償標準將實施動態調整、逐步提高並及時足額直接支付給農民個人。國土資源部日前就此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多措並舉,推進徵地補償新標準實施,確保補償費落實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實行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探索完善徵地補償款預存制度、合理分配徵地補償費。建立徵地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年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

《通知》要求採取多元安置途徑,優先進行農業安置,規範留地安置,推進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的落實。本着“誰用地,誰承擔”的原則,鼓勵各地結合徵地補償安置積極拓展社保資金渠道。被徵地農民納入新農保的,還應落實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不得以新農保代替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

爲做好徵地中農民住房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國土資源部還要求先安置後拆遷,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拆遷行爲等。[4]

蒙能右中電廠徵地補償中關於土地的補償金還有安置補助金有一定的規定,國家徵收土地,給到農民手裏的有兩個類型的補償金,如果土地上有附着物,比如耕種了稻田,或者是一些蔬菜等,依法要對附着物進行補償,一般根據市場的價格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