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拆遷資訊公開案例:“過程性資訊”政府不公開,怎麼辦?

前段時間,小編從所裏聽說了一個案子,涉及到政府不公開資訊,理由是該資訊屬於“過程性資訊”,政府就是不給公開,鬧到法院,法院也判政府贏。

上海市拆遷資訊公開案例:“過程性資訊”政府不公開,怎麼辦?

這種情況,在拆遷的案子中,碰見得挺多的,一般人也就到此爲止了,可我們所律師不是一般人兒呀,他怎麼做的呢?聽小編給您慢慢道來。

上海市黃浦區的王老太太名下有一套房產,被納入了舊城區改建的徵收範圍。

徵收補償沒談攏,王老太太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裏的楊念平律師。

爲了瞭解實際徵收情況,楊念平律師立刻向區政府發了一份申請,申請公開《區人民政府關於申請確認舊城區改建項目房屋徵收範圍的函》,結果不出所料,區政府給拒了。

隨後,楊念平律師指導王老太太對區政府的上述行爲提起了行政訴訟,要求區政府依法履行資訊公開的法定職責。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定這是過程性資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判決駁回了王老太太的訴訟請求。

那麼,這份函到底是不是可以公開的資訊呢?

楊念平律師認爲,本案中,法院的判決依據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

然而,這個意見並非部門規章,不是行政訴訟司法審查中的法律依據,一審法院以此爲據作出判決明顯是法律適用存在錯誤。

其次,一審明顯也存在着事實認定錯誤。

所謂的過程性資訊並非是狀態一成不變的,當其中所涉及的內容確定且開始實施,其過程性就已“過期”。

此時,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相關規定,只要其內容不涉及國家祕密、商業機密、個人隱私等法定不公開的情形,應當由相應機關依法予以公開。

並且被申請的機關同時具有審查區分的義務,對於部分涉密或是部分涉及個人隱私的資訊應當區分其內容,對於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相關規定的內容,應當依法公開給申請人。

所以,“過程性資訊”並不是是一個完全不可公開的資訊。

楊念平律師隨即向上海市進階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撤銷一審判決,並責令區政府公開前述檔案。

案子結束了,結局很圓滿。

小編再此提醒,拆遷維權請律師,一定要請專業徵收維權律師!依靠專業的知識和多年積累的經驗應對政府的“刁難”,專業的拆遷律師會爲每一位被徵收人維護最大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