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一遇拆遷就變“違建”,農民說“這不怨我”

“律師,因爲我一直沒同意他們的補償方案,今天城管局給我家送了一份限期拆除通知書,說我們家是違建,要是不簽字就強拆”。

農村房屋一遇拆遷就變“違建”,農民說“這不怨我”

很多老百姓很納悶,咱們的房子住了很多年,修的時候村裏面也同意了,雖然沒什麼檔案,但是也沒什麼人來阻止,大家都是這麼修的,怎麼現在就成了違章建築,還要強拆。

拆遷律師今天要分析的不是什麼建築是合法的,什麼建築是不合法的。而是要分析,爲什麼遇到拆遷,很多平時平安無事的建築就成了違建。

一、對於農村房屋建設管理不夠規範,導致各地無證農房較多

從房屋修建的管理秩序上來看。房屋是安身立命之本,在廣大的農村地區,修房是很普遍的事情。而過去一段時期內,各地對農村房屋的管理是比較混亂的,各地的經濟發展程度和管控力度都不一樣。再加上普通老百姓很難有較強的法律意識,地方普法力度也不夠。基本上,農民只要有錢,經過村委會同意,就把房子修起來了。這就造成了很多農村地區的房屋手續不全或者沒有證件,在拆遷時發生很多補償糾紛。

二、因行政原因停止審批建房,而老百姓因人口增加迫不得已“違規”建房

根據拆遷律師接收到的諮詢來看,存在這樣一種現象。地方職能部門早在十幾年前就停止建房審批了,但是老百姓面臨結婚、生子,家庭人口增加壓力,有一些房屋年久失修不宜住人需要翻新的,都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的去翻新翻蓋。所以這些房屋多數都是沒有什麼手續的,經濟的發展,導致房齡越短的房屋裝修越好、建築材料越好、面積越大。

三、常規徵收流程過於複雜,透過認定違建,可大幅縮短拆遷時間成本

從立法體制的角度來看。如果在拆遷過程中需要對一棟房屋進行合法拆除,無論是國有土地的房屋還是集體土地上的農房,都需要下發書面的徵收補償決定書或者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再告知六個月的起訴時間。時間到了之後,才能申請法院司法強拆,一來二去,至少也得8個月左右,這對追求效率的拆遷方來說顯得太慢、耗時太久。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拆房子就要方便的多。只要根據《土地管理法》或者《城鄉規劃法》來把沒有手續的房屋認定爲違建,根據這兩個法律規範,規劃部門和鄉鎮政府就有強制拆除房屋的權力,從而提高拆遷效率。

在拆遷的時候,違章建築在處理的時候是不需要支付補償的。在提高拆遷效率的同時,還能把補償金額壓低,建房審批和違建房屋拆除的權力又均在自己的手上,那麼聰明的你,是不是已經清楚,爲什麼遇到拆遷的時候,很多房屋就被認定爲違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