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地使用權的村裏的房子叫什麼?

我國的土地分爲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農村的宅基地就是一種重要的集體土地,按照規定,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因此建立在上面的房屋基本是沒有土地證的。近年來,隨着新農村的建設,一些地方在嘗試給農村的房子辦理土地證和房產證。那麼,有土地使用權的村裏的房子叫什麼?下面我們一起聽聽小編是怎麼說的。

有土地使用權的村裏的房子叫什麼?

一、有土地使用權的村裏的房子叫什麼?

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爲不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即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因此,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置換。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二、農村土地證和國有土地證有什麼區別?

集體土地權證,是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的土地來進行登記造冊而核發的集體土地權證,是用來確認其土地的權。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對單位及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來進行登記造冊的,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來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具體區別如下:

1、兩者的產權人不同:農村的土地權是屬於集體擁有的,而國有的土證所權則是屬於國家。

2、兩者的簽發機構不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由縣級人民政府集體對的土地依法進行登記造冊,並且核發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而《國有土地使用證》則是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登記簽發的。

3、土地的使用方式不同: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是有出讓跟轉讓兩種方式來取得的,國有土地第一次將使用權給使用者是叫出讓,取得使用權的使用者再次轉讓使用權則是轉讓,農村土地的使用權則不能。

透過上面這篇文章,大家應該對有土地使用權的村裏的房子叫什麼有了一定了解。如果政府統一規範,在集體土地上建立房屋,併爲其辦理土地證的,這樣的房子屬於小產權房,是可以自由流通的。只不過購買這種房子的風險比較大,因爲這種小產權房只有土地證沒有房產證,購房者對房子的產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