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低保申請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農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爲單位由戶主提出申請,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擁有當地農業戶籍並在當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申請前12個月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農村低保保障標準;
家庭經濟狀況不能維持基本生活需要,財產狀況、實際生活水平與基本生活常年困難家庭狀況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係並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員。
家庭經濟狀況整體不符合申請資格條件,但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當地農村低保保障標準150%以內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殘人員或喪失勞動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員,可以分戶獨立提出申請。
《最低生活保障審覈審批辦法》
第四條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
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低保。

農村低保申請需要滿足哪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