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兩年多的房子強拆有撲償嗎

一、違建兩年多的房子強拆有撲償嗎

違建兩年多的房子強拆有撲償嗎

違建兩年多的房子強拆是沒有拆遷補償的。因爲根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可知,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爲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爲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二、對違法建築如何認定

對違法建築的認定,首先要釐清其與違章建築的區別。從法律意義上,違法建築與違章建築的區別主要是範圍不同,即違法建築的範圍較窄,僅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所建造的建築物。而違章建築的範圍較寬,指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所建造的建築物。

對違法建築的認定必須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精神。該法規定了法律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省級政府規章可以設定臨時性的行政許可。而關於城市建設,《城鄉規劃法》已設定了行政許可;對於農村建設,《土地管理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也設定了行政許可並規定了具體的程序,故地方法規及規章已無必要再就此事項設定行政許可,只能就實施行政許可作出細化的規定。若當事人的建設行爲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而只是違反了地方法規及規章的,就不應當認定爲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行爲,其建築物也不應當認定爲違章建築。

可以知道,違建兩年多的房子強拆是沒有拆遷補償的。因爲根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有關規定可以知道,那些已經是被認定爲違法建築的話,不管違建了多少年,當事人都是不能收到任何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