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能否買賣?有什麼注意事項?

農村宅基地能否買賣?有什麼注意事項?

農村宅基地能否買賣?相信這個問題會困擾到不少的居民,不少農民的法律意識淡薄,也會使自己應有的權益無法得到充分的保障。那麼,農村宅基地到底能否買賣呢?下面本站小編就來告訴大家農村宅基地能否買賣的香瓜那只是,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農村宅基地能否買賣

根據我國《物權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的指導》規定,我國農村宅基地的買賣是被允許的,但又有諸多的限制條件。具體的買賣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之一,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爲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二、宅基地使用權注意事項

1、關於科學有效的農村宅基地保障制度。要進一步優化農村宅基地審批制度,做到指標夠用、申請便利,凡是符合條件的,都能及時得到批准,決不能讓羣衆長期處於“被違法”的狀態。要充分發揮村集體自治組織作用,加強監督和管理,做到公平公正,讓羣衆既滿足需要,又不多佔土地。

2、關於多佔農村宅基地的有償使用問題。這個問題成因複雜,必須具體分析。從時間上看,是歷史形成的,還是新發生的?從現狀來看,是普遍多佔,還是極個別“搞特殊”?從面積上看,是佔地過多,還是略有超標?這些都需要區別不同情況,細化政策措施,採取不同方式解決。決不能簡單地收取多佔宅基地費用,否則,羣衆就難以理解和支援宅基地制度改革。

3、關於農村宅基地的自願有償退出問題。不少農民都願意退出宅基地到新的村莊布點去建房、或者到城鎮買房,但前提是“有償”退出。如果沒有利益補償,羣衆就沒有獲得感,就會缺乏積極性。對政府來說,新村莊建設點的道路、供水、垃圾處理等公共設施需要先期投入,進城購房需要給予獎勵,舊村莊的土地復墾和整治也需要大量資金,這些都要有足夠的財力支援,否則很難推進。單一指望從舊村莊復墾土地中很快獲得收益是不現實的。總的考慮是,地方財政或土地出讓金可以設立專門的獎勵基金;也可以透過金融創新,以復墾土地預期收益作擔保,獲取信貸資金支援,透過多種途徑逐步實現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