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上建廠房要什麼手續

宅基地上建廠房要什麼手續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爲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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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一)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六條規定: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

4、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5、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二)《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故農民個人之間不能私下轉讓或過戶。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房屋過戶給您後,宅基地使用權也相應轉讓。您在申請房屋過戶手續時可同時辦理相應的宅基地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