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執業資訊公開的時效性是怎樣的?

很多行業都對從業人員實行許可制,只有拿到相關執業證書,才能從事相關工作。而這類資訊也屬於政府資訊公開部分,公民可以透過多種途徑瞭解。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公民的知情權,以防上當受騙。那麼,廣東執業資訊公開的時效性是怎樣的?下面我們透過本文了解下。

廣東執業資訊公開的時效性是怎樣的?

一、廣東執業資訊公開的時效性是怎樣的?

行政機關製作的政府資訊,由製作該政府資訊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資訊,由儲存該政府資訊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資訊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資訊,應當自該政府資訊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行政機關應當編制公佈政府資訊公開指南和政府資訊公開目錄,並及時更新。行政機關認爲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涉及商業祕密、個人隱私,公開後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徵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

二、政府資訊公開的範圍是什麼?

(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資訊;

(四)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六)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七)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八)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

(九)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資訊及應對情況。

三、政府資訊公開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透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佈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衆知曉的方式公開。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定政府資訊查閱場所,並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資訊提供便利。

由此可見,根據丹東市資訊公開指南,丹東市政府資訊公開的方式有政府官方網站、新聞媒體、政府發佈會及圖書檔案等。對於屬於主動公開的資訊,政府應當在資訊產生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對外發布。如果丹東市民有特殊資訊需求時,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資訊公開。

綜上所述,各種執業資訊屬於應當公開的部分,按照規定,廣東執業資訊公開的時效是二十天。當有關部門對執行資訊彙總整理後,應當在二十天內對外公佈,通常是透過網站的方式,這樣便於查詢。如果政府沒有將本該公開的資訊及時公開,公民還可以提出資訊公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