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執行資訊公開範圍有哪些?

一、在我國執行資訊公開範圍有哪些?

在我國執行資訊公開範圍有哪些?

執行資訊公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公開的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進行。

(一)當事人公開的資訊

1、執行立案的材料要求、時效要求、執行立案的流程、執行案件的時限、可能存在的執行風險;

2、執行進展情況,執行過程中對申請執行人財產線索的調查情況;對被執行人財產採取的查封、扣押、凍結執行措施;對被執行人採取的拘留、罰款、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等強制措施的情況;對被執行人財產採取的評估、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措施;終結本次執行案件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無財產可供執行的調查材料;案件承辦法官及聯繫方式、執行款到賬情況、財產分配情況;執行實施過程中的各類法律文書;

3、執行結案資訊、結案報告及結案的法律文書。

(二)既向當事人公開還應當向社會公開的資訊:

1、撤銷或者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民事裁定書、終結執行(不包括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執行裁定書、執行異議、複議的執行裁定書;

2、評估、拍賣等財產處置公告資訊;

3、失信被執行人身份資訊內容。

二、執行資訊公開的原則

(一)全面性

所謂全面性,即強調透過政府網站童凱政府資訊,應“以公開爲原則,以不公開爲例外”。從保障公民知情權的角度出發,政府網站所發佈的政務資訊應當力求全面地反映政府工作的過程和結果,全面共享經濟建設和社會生活中政府所掌握的資訊資源,使政府網站成爲政府的“電子名片”。同時還必須公開深度政務資訊,特別是政府工作計劃、階段成果、重大事項投資和進展情況、政府服務事項的辦事流程、收費標準和辦公時間等企業和社會公衆所密切關注的資訊。

(二)時效性

所謂時效性,即強調政府網站資訊公開應當做到“經常性的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的工作逐漸公開,臨時性的工作隨時公開”。政府網站必須注意資訊的維護與更新,及時發佈最新、最具實效性的政務資訊。政府網站的生命力直接體現在發佈資訊是否具有時效性,必須儘量縮短資訊上網的準備時間。保證政府網站資訊公開的及時性,其關鍵環節是必須要進行科學論證,優化政府網站資訊審覈的流程,將不同政務資訊分類考慮,明確各類資訊的審覈流程及各個流程的辦理期限與責任制度等。

(三)準確性

所謂準確性,即強調政府網站必須能夠代表政府,所發佈的資訊必須體現出政府應當具有的權威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六條規定:“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資訊”。政府網站決不能發佈虛假消息,政府網站上發佈的資訊,屬於原創性資訊,必須要 由負責相關業務的人員直接提供;屬於轉載性的資訊,必須要經過覈實確認,保證資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四)完整性

所謂完整性,即強調政府網站公開的資訊應當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不僅應當公開過程性資訊,如政務工作的計劃和進展情況,也要公開結果性資訊,如工作總結及結果公示等。政府網站應當將資訊按照政府工作進行再組織,形成完整的資料檔案,從而提高政府網站資訊的附加價值。另外,對於某些重要工作或某些重要工作或某個時期內的重點工作,網站可以用專題欄目的形式對工作的全過程進行介紹和解析,並給公衆提供必要的背景資料。

(五)保密性

所謂保密性,即強調政府網站公開的政務資訊不能違反國家和有關部門關於保密的規定,涉密資訊一律不得在網站發佈,不能公開的特例資訊必須進行說明。

隨着現在網絡資訊的迅速發展,資訊共享也越來方便。被執行資訊的公開是對單位有一定的監督監管作用,執行資訊公開的原則,法律也有明確規定,對全面性、時效性、準確性、完整性和保密性都有很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