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後承包方的權益

土地徵收後承包方的權益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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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承包的土地使用權的權益


若承包的肯定是農用地,別人辦理了《土地使用證》應該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如果沒有上述情況,還是你的承包地;農用地轉爲建設用地時應該要經地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審批;你可直接到發證機關和審批機關諮詢;如果確係有誤,請向土地管理的上級部門或同級人民政府實名信訪就應該得到解決,你可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等。上法院是最後的打算。

關於承包土地的使用權有兩大方面需要弄清楚並且也需要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以至於損失最小。承包的土地使用權,不違反法律的限定就能生效。特別是二輪承包的土地使用權格外需要注意。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