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證去名字流程抵押是什麼?

離婚房產證去名字流程抵押是什麼?

一、離婚房產證去名字流程抵押是什麼?

離婚房產證去名字流程抵押是雙方當事人可以憑藉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離婚證件,然後到房管部門來申請辦理。離婚時房產證去名字可以雙方憑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書,經過民政部門蓋章的離婚協議(註明住房分割細則,住房所有權歸屬),以及住房房產證。兩人一起到該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離異房產析產過戶,重新辦理一方姓名房本,就可以,只要證件齊全,無需繳納契稅,析產過戶前提是,住房貸款還清,房產無抵押,無司法查封。

(一)夫妻離婚涉及房屋轉移的,一般由雙方共同申請登記,雙方就財產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時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房產過戶手續,即辦理買賣過戶,即按照正常買賣程序辦理,一週左右時間即可。

(二)對於離婚房產過戶中,需要辦理析產登記。夫妻離婚析產並不需要辦理多少手續,只需按照房管局有關規定辦理離婚析產登記。析產登記是一種常見的房屋登記種類,與繼承登記及贈與登記也有一定的區別。析產登記主要適用於離婚析產。顧名思義,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雙方免收交易稅費。

析產基本步驟: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注: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登記費;

5、取證。

(三)辦理離婚析產登記的必備資料:

1、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

2、房地產證(如有共有證的,包括共有證);

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4、房地產登記申請書;

5、委託書。

二、如果一方不配合辦理過戶怎麼辦

對於訴訟離婚來講,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論對方是否配合,辦理房產過戶不是問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房產交易中心會協助法院辦理房產過戶。

但是對於協議離婚來講,一旦對方不配合,房屋過戶就比較麻煩,因爲僅憑離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書,尚不足以證明對方房產過戶的真實意願,房屋管理部門無法審查協議的真實性,此時需要依據離婚協議向法院提起財產分割之訴,請求法院裁判房產歸屬,然後拿着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申請強制執行即可。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離婚後應當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否則如果婚後另一方在外欠債,法院可能將房屋查封並拍賣。

現實生活當中,離婚的房產雙方當事人如果能夠關於這個問題協商一致,那麼按照雙方當事人所簽訂的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來執行就可以了,但是因爲房屋只能夠歸屬其中一方所有,所以另外一方是需要配合辦理過戶的手續的,在裏面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了一下過戶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