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轉包合同的特徵

農村土地轉包合同的特徵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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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轉包合同疑問

一般法律要求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關於轉租一般轉租應當徵得原承包人的同意,未經原承包人的同意可以收回經營權,不知你們在合同中是否有約定,但一般不得超過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