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德土地使用稅的規定都有什麼?

大家在生活當中肯定都會繳納稅務,繳納稅務是我們人民的義務,所以說如果我們需要繳納稅務的話我們一定要去繳納。稅務方面其中就有一部分人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就是使用土地產生的稅務。那麼廣德土地使用稅的規定都有什麼?

廣德土地使用稅的規定都有什麼?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

根據《廣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楊灘鎮城鎮土地使用稅徵收範圍及等級標準的批覆》(政辦祕【2015】48號),在楊灘鎮桐花社區和楊灘鎮工業園區(工業園區以鎮政府規劃爲界)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爲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

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和稅額標準

(一)計稅依據

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依照稅額標準計算徵收。

年應納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稅額。

(二)稅額標準

根據《廣德縣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徵收範圍和等級稅額標準的通知》(廣政【2012】15號)之規定,楊灘鎮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級按三等區域,稅額標準按單位稅額5元/平方米徵收。

三、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一)納稅期限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季繳納,申報期限爲每年1月、4月、7月、10月1日至15日。

(二)納稅地點

納稅人實行上門申報的,可以選擇廣德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局政務中心視窗和所有地稅分局辦稅服務廳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之規定,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區域一併徵收房產稅

五、逾期申報的處罰

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其他事項

其他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安徽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安徽省房產稅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特此通告。

廣德縣地方稅務局

對於這個問題的規定我們最關心的肯定是徵收稅務的標準問題。徵收稅務的標準當地政府是按照每一平方來進行徵收的,所以說我們首先要了解的是自己的所用的土地面積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