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免稅範圍有哪些

昭通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免稅範圍有哪些

一、昭通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免稅範圍有哪些?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六)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七)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怎麼確定?

1、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是納稅人。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爲納稅人。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的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爲納稅人;

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稅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三、昭通城鎮土地使用稅徵稅標準怎麼確定?

1、昭通市城區(昭陽區),劃分爲三個等級:一級地段4元、二級地段3元、三級地段2元;

2、各縣城區,劃分爲二個等級,其中:

魯甸縣、巧家縣、鹽津縣、大關縣、綏江縣、鎮雄縣、彝良縣、水富縣:一級地段3元、二級地段2元;

永善縣:一級地段2.5元、二級地段2元;

3、建制鎮、工礦區,劃分爲二個等級:一級地段1元、二級地段0.8元。

四、城鎮土地使用稅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對佔用土地的行爲徵稅。

2、徵稅對象是土地。

3、徵稅範圍有所限定。

4、實行差別幅度稅額。

事實上,除了國家明確規定的可以不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的這幾種情形外,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的市政建設,經濟發展狀況等出臺一些其他的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對於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來講,可以透過當地稅務機關的官方公衆號或網站了解土地使用稅徵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