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土地使用稅如何進行計算的

在我國土地作爲一類較爲稀缺和寶貴的資源,我國對土地的管理尤爲嚴格。對使用土地的使用者進行相關的土地稅的徵收,我國的土地稅徵收是按照土地的使用面積進行計算的。下面小編就徐州市土地使用稅如何進行計算的,這類問題爲大家進行解答。

徐州市土地使用稅如何進行計算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3號公佈)第三條規定:“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

一、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戶口人數爲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爲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爲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爲小城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稅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由於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稅。

我國是按照相應的納稅人使用土地的面積進行計算的,我國徵收這類稅費是爲了我國的土地合理地利用,有效的杜絕了土地的浪費行爲,除經我國的社會發展和人民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