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概念是什麼

城鎮土地使用稅這個概念對大多數人來說不是那麼熟知,其涉及到的法律法規、納稅人、稅額、依據等方方面面範圍之廣。那麼,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概念包含哪些內容?下文是關於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概念的詳細介紹,請您繼續閱讀了解。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概念是什麼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基本含義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開徵範圍的土地爲徵稅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標準,按規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資源稅。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相關法律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爲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1、納稅義務人的基本含義

①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是納稅人。

②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爲納稅人。

③土地使用權未確定的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爲納稅人;

④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稅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2、徵稅範圍

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國家所有、集體所有的土地。

3、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特點

①對佔用土地的行爲徵稅

②徵稅對象是土地

③徵稅範圍有所限定

④實行差別幅度稅額。

三、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應納稅額

1、計稅依據

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

①凡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爲準。

②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爲準。

③尚未核發出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覈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注意:稅務機關不能覈定納稅人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

2、稅率

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稅率。: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

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標準具體規定如下:

①大城市l.5~30元;

②中等城市1.2~24元;

③小城市0.9~18元;

④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12元。

3、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適用稅額

4、稅額計算

①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②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爲0.50~10.00元;中等城市爲0.40~8.00元;小城市爲0.30~6.00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爲0.20~4.00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以上是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概念的具體內容,想必您已經對城鎮土地使用稅這個名詞有了加深的瞭解。納稅是每個公民的基本義務,在繳納稅的同時,要清楚知道我們交的是什麼稅,交多少,上交的的稅作用在哪裏等民生問題。還有,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有減免政策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徐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