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糾紛如何提請仲裁

一、勞動合同糾紛如何提請仲裁?

勞動合同糾紛如何提請仲裁

1、製作勞動仲裁申請書。

2、收集勞動合同糾紛的證據材料和雙方的身份證明。

3、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

5、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二、勞動合同糾紛申請仲裁需準備哪些材料?

(一)《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二)身份證明。

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三)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有關材料。

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複印件;

(四)和勞動合同糾紛相關的證據。

三、勞動合同糾紛的仲裁申請書應載明哪些基本內容?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勞動合同糾紛的類型有哪些?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合同糾紛不是必須通過仲裁處理,雙方也可以通過工會等有關部門調解處理。員工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請勞動仲裁的,在提請勞動仲裁之前注意收集證據,比如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以及跟勞動合同糾紛相關的其他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