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置二手房買家應注意該房是否具備正當交易的條件、房屋產權是否明確、房屋質量是否過關、房主身份是否真實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可轉讓的情形;簽訂合同時應明確雙方違約責任、標明付款過户時間等。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五)權屬有爭議的;(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