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入職員工合同書應該怎麼寫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使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使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三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違反員工手冊第七章第三條相關規定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培訓後也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使用期內,甲方未支付工資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