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後公司反悔是否可以

工傷認定後公司反悔是否可以

勞動者受到工傷以後,除了要治療,其次就是進行必要的工傷認定,根據認定的工傷等級來獲得相應的工傷賠償。但是現實中也會出現工傷認定後公司反悔的情形,大家在遇到這類反悔的情形該怎麼辦,大多數的人能都可能不瞭解,不過小編將告訴大家該怎麼辦。

一、工傷認定後公司反悔是否可以

勞動者的認定書出來以後,用人單位是可以在十五日之內向當地的人民政府申請新行政複議的,具體的,如果當地的人民政府認為該工傷認定書認定事實不清的,可以要求當地的社保部門重新作出工傷認定。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二、工傷賠償計算

(一)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2、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2、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如《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33條。

(四)工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養親屬撫卹金標準

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其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工傷認定是根據嚴格的程序來的,得到的認定結果也是公平公正的。像遇到反悔的情形,大家可以依法申請重新認定,得到一個新的結果,但是如果大家對於結果的是故意反悔的,也會受到懲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