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時加班調休有工資嗎?
加班調休可以不給加班費。對於平時加班是否可以以調休的形式,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據此可知,如果單位安排補休,可不支付加班費。
二、加班工資按照什麼基數確定?
1、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
3、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同時,加班工資基數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實行月工資制的用人單位日工資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進行折算。
三、公司不給加班費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加班費,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綜上所述,法律上並沒有禁止公司對加班員工調休,有些公司會採取支付加班工資或者調休的方式保障員工利益。員工在週末加班,公司就應該在工作日給員工調休,沒有做出安排的,就按照雙倍工資支付加班工資。通常在勞動合同裏面會對這個加班條款進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