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司應當支付拖欠的工資及未籤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職工還可以收集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資的發放等,獲得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與公司協商不成則可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