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職業病鑑定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職業病與職工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有着必然的緊密聯繫,而且大多數職業病的形成並不是偶發性的,而是長期、多次患病造成的頑固型疾病,病痛影響的持續時間長、根治難度大、治療費用高,因此,國家將職業病也納入了工傷賠償的範疇,那麼,瀋陽職業病鑑定的規定是怎樣的呢?

瀋陽職業病鑑定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一、勞動者在診斷與鑑定過程中享有什麼樣的權利?

1、選擇診斷機構就診的權利。勞動者可以選擇用人單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進一步擴大了勞動者選擇職業病診斷機構的範圍。

2、知情權。職業病診斷、鑑定機構應當告知勞動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所需材料和程序,並及時告知勞動者診斷、鑑定結果。

3、申請勞動仲裁的權利。職業病診斷、鑑定過程中,在確認勞動者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時,當事人對勞動關係、工種、工作崗位或者在崗時間有爭議的,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異議申訴權利。

5、選擇鑑定專家權。

6、隱私受保護權。

二、職業病診斷需要什麼資料?

1、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包括在崗時間、工種、崗位、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名稱等);

2、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3、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4、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還需要個人劑量監測檔案等資料;

5、與診斷有關的其他資料。

三、職業病鑑定需要哪些資料?

1、職業病鑑定申請書;

2、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申請省級鑑定的還應當提交市級職業病鑑定書;

3、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申請職業病鑑定的當事人應該提供職業病鑑定申請書和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已作首次鑑定的需要提供鑑定書)。職業病鑑定辦事機構根據需要可以向原職業病診斷機構或者首次職業病鑑定的辦事機構調閲有關的診斷、鑑定材料。也可以向有關單位調取與職業病診斷、鑑定有關的材料。

四、瀋陽市的職業病診斷機構有哪些?

瀋陽市轄區內目前有3家職業病診斷機構,分別是遼寧省職業病防治院、瀋陽市第九人民醫院和瀋陽市益民醫院。

綜上所述,關於瀋陽職業病鑑定的規定,主要是明確了勞動者具有就診選擇權、知情權、仲裁申請權等六項權力,經過職業病診斷後仍有異議的勞動者,可以依序向市級、省級衞生行政管理部門提交職業病鑑定申請。在瀋陽市目前具有職業病診斷資格的醫院共有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