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不上班能辭退嗎?

哺乳期不上班能辭退嗎?

一、哺乳期不上班能辭退嗎?

是可以的,公司員工如果在哺乳期不去公司上班,原則上可以被辭退,因為員工的哺乳期不代表是放假,只要公司不放假就是需要去上班的,如果不來上班就違反了公司與員工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根據合同中的規定可以直接辭退該員工,而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的經濟補償,當然了,具體的情況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來看。

哺乳期被辭退屬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補償未簽訂勞動合同時候的2倍工資款,同時,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2倍。另外屬於事實勞動關係期間,如果有相關證據(如工作牌、工作證、工資卡、工作服、押金條等)證明事實勞動關係,單位應當支付雙倍工資,產假期間工資標準按基本工資算。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向單位要求雙倍工資,同時要求補繳社會保險。

二、辭退員工的補償怎麼給?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或賠償金,應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並且結清全部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辭退補償金的發放日期是解除合同後十五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賠付補償金。

如果未及時支付,可以到當地勞動機構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哺乳期不上班,是可以辭退的,勞動者被單位辭退,所獲得的經濟補償金,是按照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勞動者的月工資計算的,員工在單位工作半年以下的,給半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就行,在單位工作半年到一年之間的,給一個月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