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涉及房屋贈與,進行完不動產變更之後,便不得任意撤銷。對於父母贈與自己孩子的房產同樣如此。但是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些特殊情況是可以撤銷贈與的。(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