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標準

企業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標準
如何計算加班加點工資

在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問題上,不一定每個人都很清楚。按照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規定,要準確計算加班加點工資,必須區分不同情況的計算方法,實踐操作中具體要把握以下幾點:

(一)標準工時制度的加班加點工資計算。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加班加點工資計算。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百分之二百、百分之三百支付其工資。

(四)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加班加點工資計算。按照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覆函》規定,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五)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加點工資計算。一般情況下,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資。

本身法定節假日只會放假一天,但往往是將前後週末進行了調休,因此實際放假的天數為3天,但其中只有法定節假日那一天安排員工加班的,才會按照3倍標準來計算加班工資。具體對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的內容,律師365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