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印花税含税嗎
如果購銷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額又有增值税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税金額作為印花税的計税依據;如果購銷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税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税金額)作為印花税的計税依據。法律依據:《中華...
如果購銷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額又有增值税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税金額作為印花税的計税依據;如果購銷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税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税金額)作為印花税的計税依據。法律依據:《中華...
在《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中,協議生效是一個極其重要的環節,唯有生效的合同,才能及時全面予以履行。不生效的協議儘管已成立,但因協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強制性規範,或者協議當事人對協議生效進行了附期限或條...
有法律效應。根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登記要求,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印章包括行政章(即法人章)、財務章、合同章、業務章等。籤合同可以用合同專用章,也可以用法人章,只要是合同依法成就,體現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用...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相對人追認的,合同生效,當事人要執行的。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
單方簽字蓋章的合同在法律上一般是無效的,但是,如果簽字蓋章的一方將該文本作為有效的要約,相對的沒有簽字蓋章的一方只要對該文本作出一個有效的承諾,該合同就依法成立,在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並隨之生效。另外,在事實...
商品房預售合同不是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所謂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指的是出賣方將出賣物交付給買受方,買受方將其應付的總價款,按照一定期限分批支付給出賣方的買賣合同。其原因主要有三:一、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在合同生...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所謂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體據以獨立訂立合同並獨立承擔合同義務的主體資格。(2)意思表示真實。所謂意思表示是行為人將其產生、變更和終止民事...
合同只要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的情形,即是有效的。合同成立生效以後,當事人名稱發生變更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及履行,因此,公司簽訂合同以後,公司名稱變更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認可口頭合同的有效性,只要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論是否存在書面形式,當事人就應完全誠實守信地履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滿足合同解除的條件的,通知到對方,即可解除合同。《民法典》第四百...
三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
根據我國保險法以及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有關規定,只有以下幾種情形的人身保險合同無效:一、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二、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認可保險金額的;三、...
我國《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沒有對夫妻一方擔任保證人時須得到另一方同意的規定,但從《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有關規定來看,夫妻一方擔任保證人時即便沒有得到對方的同意,該保證合同也未必無效。依據...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那麼合同就是有效的。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
贈與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徵:1、贈與合同是財產轉移所有權的合同。2、贈與合同是無償合同。3、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4、贈與合同既有諾成合同的特點,又有實踐合同的特點。...
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與是否取得房產證無關,只要買賣雙方有民事主體資格,賣方作為合法的房屋所有權人,雙方在平等自願意思表示真實的情況下籤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不過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風險較大,發生一房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車輛買賣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但是需要買賣雙方...
合同生效時間是指合同發生法律效力的時間,我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44條第一款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這是我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關於合同的生效時間的原則性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
仲裁口頭協議無效。根據《仲裁法》第四條,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通常情況下,融資租賃物有瑕疵的,承租人不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擔責任:按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融資租賃合同中的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在融資租賃關係中,租賃物選購、驗收、使用等...
關於不動產抵押合同與動產質押合同何時生效問題,在《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生效前,在法律規定上是沒有爭議的,那就是不動產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質權人佔有時生效。法律依據為:《擔保法》...
根據《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58條的規定,以下情形的民事行為無效:1、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性民事行為能力人;2、當事人一方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行為;3、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
1、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該規定在概念上區分了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必須具備成立要件,但合同成立後,能否發生法律上的效力,能否產生當事人所預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