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務員病假算工作年限嗎
公務員生病後,需要休病假的,依據公務員工作的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二條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爲三個月;
五年以上的爲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爲六個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爲九個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爲十二個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爲十八個月;
二十年以上的爲二十四個月。第四條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二、病假工資計算基數
1、企業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對月工資又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或實際履行的正常出勤月工資標準約定(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勞動合同對月工資未約定的,但集體合同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的月工資約定。
3、企業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那麼這種情況就要按員工在崗時的實際工資的70%給員工發放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資)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規定,公務員生病要體病假的,病假期間和公務員工作年限有關,根據其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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