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如撤銷了還可以重新申請工傷認定嗎

在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如撤銷了還可以重新申請工傷認定嗎
在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如撤銷了還可以重新申請工傷認定嗎
1、只要是在一年的工傷認定時效之內,可以再次申請工傷認定。
2、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