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未發

加班工資未發
投訴未發加班費需要證據嗎
不給加班費不可以直接起訴,必須先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主張加班費的,因爲按勞動部門的規定,工資表和考勤表最低保存兩年。勞動者主張兩年之內的需要提交加班存在,或者用人單位掌握加班存在的證據,因爲基數爭議的,還需要證明本人工資的證據。超過兩年的,部分省市不予支持;支持的省市需要勞動者自己承擔完全舉證責任。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需要收集的證據:
1勞動合同上關於固定上班時間的約定內容;
2企業要求加班通知;
3加班時間的記錄;
4企業不發加班費的書面答覆,或者口頭答覆的錄音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