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進辭職後果

人才引進辭職後果
人才引進辭職後果
根據當時簽訂合同內容來看,一般情況下若是正常辭職,不會有什麼後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正式員工辭職需提前三十天提交辭職報告,所以辭職報告交上去之後三十天之後才能離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