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能否提起人身損害

工傷事故能否提起人身損害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爲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爲。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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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造成人身損害如何賠償


關於工傷損害賠償,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二條規定,無論用人單位是否爲其僱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只要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首先應按照國務院的《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請求工傷保險賠償,不能直接對用人單位提起人身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工傷保險責任的優先適用原則。

對於未參加工傷險的企業和用人單位,根據《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規定,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也必須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工傷職工有權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爭議,應當首先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受害人可以提出的訴訟請求:

1、請求工傷保險待遇和人身損害賠償,法院一般按工傷保險優先適用原則進行判定。

2、請求工傷保險待遇,法院一般以《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爲依據,予以判決。

3、請求人身損害賠償的,應當以民事法律法規爲依據作出判決。因第三人的過失而造成用人單位受僱者受傷亡的情況,受害人主張工傷保險和人身損害賠償的可依據民法和勞動法獲得雙份賠償。

工傷的認定,這是很多職工關注的內容。關於工傷的處理,我國法律有着相關規定。上文主要爲您介紹什麼樣的行爲可以認定工傷,以及工傷造成的人身損害如何進行賠償等內容,相信您看了本文後對這方面的內容有所收穫。對於工傷造成的損害,您可以尋求多種途徑解決,爲了保證您的權益得到實現,必要時還可以委託我們律師365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