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勞動關係起訴書是什麼?

確認勞動關係起訴書是什麼?

在日常生活中,隨着經濟的不斷髮展,會有很多人走在創業或工作的道路上,但是往往又因爲不知道怎樣正確與員工或是老闆確認勞動關係起訴書而陷入麻煩,因爲許多人不知道法律對確認勞動關係起訴書是如何標準的,所以甚至會走上違法的道路。今天小編就帶您瞭解勞動關係起訴書的相關信息以及法律對於它的規定。

一、定義

是指(一般)由勞動者向仲裁庭提出要求明確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行爲。勞動者需提交工資支付憑證或者工作證等證據,對於由用人單位保管勞動者無法提交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不提供的,按照對勞動者有利來處理。

二、勞動關係起訴書怎麼寫

1.首部。

(1)標題。應當居中寫明“民事起訴狀”,比正文字體大一號。

(2)當事人基本情況。當事人是公民的,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當事人不具備民事訴訟能力,應當寫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況,並註明其與當事人的關係。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寫明其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電話、企業性質、工商登記覈准號、經營範圍和方式、開戶銀行及賬號等項內容。如有第三人,依前述情況寫明。當事人委託了訴訟代理人,應在各自委託人後寫明姓名及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或其職業。

2.正文。 正文包括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及證人姓名和住址三部分內容。

(1)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是民事糾紛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向對方當事人所主張的具體權利,應當明確具體,合理合法,切忌含糊、籠統,更不可無視法律和事實提出無理或非法要求。

(2)事實和理由。這是民事起訴狀的核心部分,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當事人之間權益糾紛和爭議的重要依據。着重寫明原、被告人之間民事法律關係存在的事實以及權益發生爭議的基本情況,並就雙方發生爭議的權益性質、危害後果以及被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加以闡述和論證,主旨在於說明原告人所提出的訴訟請求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這一部分必須依照主次順序逐項列舉所提交的書證、物證和其他能夠證明事實真相的材料,並說明書證、物證和其他能夠證明事實真相的材料的來源以及可靠程度。特別對於原始證據、直接證據和經公證機關公證過的證據,必須寫明正確的來源。一般證人情況的說明放在其他證據後面,寫清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3.尾部。 尾部包括結尾和附項。結尾主要寫明致送受訴法院名稱、起訴人簽名或者蓋章、年月日等。附項應當寫明民事起訴狀的副本數、附送證據的名稱及件數。

綜上所述,對於確認勞動關係起訴書,法律有明確規定,違反者會應當依法追究其責任,法律會本着教育、挽救大多數的原則進行批評教育。這不僅體現了法律的公正性,也維護了我國勞動市場的透明公開,維持了社會穩定,用人單位或是勞動者在簽訂用人合同時,一定要注意這方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