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能領取撫卹金的情形有哪些

親屬可領取撫卹金的情形:
(一)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 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
(三) 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
(四) 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週歲的;
(五) 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週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週歲的;
(六) 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週歲的;
(七) 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條,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親屬能領取撫卹金的情形有哪些